贷款给别人做为现金流量什么项目?
如果是临时性一般借款,账务处理是其他应收款,对应的流量应该是支付的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果该借款金额很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投资性质,应作为“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填报
现金流量表 借款所取得的现金?
现金流量表中的借款收到取得的现金应该算是筹资活动流入的现金。
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现金流量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包括: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看到上面的文章,大家都知道什贷款给别人做为现金流量什么项目了吧,按照上面的流程和方式处理吧!大家都知道不同的地区收费用的时间和地点是不一样的,大家在上缴税收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明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