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预缴税款后发票冲红

2018-06-28 16:2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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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企业预缴税款后发票冲红的问题,因为建筑业的专用发票属于地税类的普通发票里的专用发票,所以在分析这个问题时就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具体是那两种情况呢?请看下面的文章.

建筑企业预缴税款后发票冲红

建筑业专用发票属于地税类的普通发票里的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冲红就需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对方没抵扣的先在开票软件里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盖上公章,然后拿着要冲红的发票去税务局,拿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回来自己开负数发票就可以了.

如果对方已经抵扣了得,要对方在自己的开票软件上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盖上公章,带上要冲红的发票去税务局,拿到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给开票单位,由开票单位在开票软件上开负数发票.

建筑企业应当先预缴税款再开发票吗?

外地企业在本地代开是需要预缴的.

外地企业一般纳税人跨行政区提供建筑服务的,需在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内提供建筑服务的无需预缴税款.

建筑企业预缴税款后发票冲红

建筑企业营改增什么情况下需要预交税款?

建筑企业在异地经营按照财税2016第36号文件执行: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税款,分别预缴.

在关于建筑企业预缴税款后发票冲红的问题上,具体要看对方是否已经抵扣,然后才能拿上需要冲红的发票去税务局,再决定是由自己开负数发票还是由单位开负数发票.本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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