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投资款尚未办理股权变更如何处理

2018-07-02 10:2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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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的处理方式一直都是一个热点话题,各家股份制有限公司的处理方式都大同小异,那么对于吸收投资款尚未办理股权变更又该如何处理呢?这个问题涉及的却不多.小编建议处理方式如下:

吸收投资款尚未办理股权变更如何处理

1、企业收到投资款,并且在工商管理局已办理增资变更手续: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xx股东(按表决权份额)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超出表决权份额)

2、如果企业收到投资款,尚未在工商管理局办理增资变更手续: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

待在工商管理局办理好增资变更手续:

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

贷:实收资本--xx股东(按表决权份额)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超出表决权份额)

3、如果企业收到投资款,协商不办理股权手续,但公司具有实质上构成吸收投资的长期负债--长期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付款--xx股东

吸收投资款尚未办理股权变更如何处理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缴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2、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1994年、 1996年及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你们公司未投入生产,应该没有未分配利润吧.或者说看财务报表上显示是亏损了还是盈利了.如果是亏损就不用交,盈利了就得交,当然股利所得税率很高,是20%.例如如果你们有10万的未收分配利润,那么现在全转出去,就是10*20%.而万分之五(应该是万分之三吧?)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印花税.

另外税局有规定,对于低于市场价的转让,税局要核定你们的实际个人所得而不会单看你们是平价转让就不交的.所以你们最好等亏损的时候再转让,不然要交个税的.

对于吸收投资款尚未办理股权变更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其实许多人都还不深清楚,上述文章为大家解答了这个问题,并阐述了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本文解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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