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重点之一:免税收入会计分录

2018-07-09 10:2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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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重点有很多,会计学堂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增值税重点之一:免税收入会计分录,免税收入有两种情况,一是直接减免,二是免征增值税,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免税收入,具体的请看下文!

增值税重点之一:免税收入会计分录

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问题,应关注6号文件和10号文件.其中,6号文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它减免的对象是"税款"而非"收入".如服务型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可依法定额(每人每年4000元)扣减增值税等税款.10号文件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它是对"收入"的一种免税.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对于增值税税款的直接减免,应适用6号文件.

2、对于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应适用10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即价税合计记账法.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可将本环节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3、对于不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适用价税分离记账法.其免征的增值税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增值税重点之一:免税收入会计分录

例1: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运费收入(含税)288.6万元,当月成本费用支出180万元(其中:进项税额10万元),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10人,经税务机关依法确认定额扣减增值税4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下同):

实现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88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6000

支出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0

减免增值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4000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40000

上文简单介绍了免税收入会计分录,什么情况下用哪种政策的免税收入呢?上文就先简单介绍到这,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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