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下列三项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公司给员工人人有份的现金形式餐费补贴属于不得免税的福利费,应当并入职工的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另外,对于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给员工的补贴、津贴,市地税局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2号文)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属于企业员工人人有份、福利性质的误餐费要征税,对符合规定发放的误餐补助不征税.
餐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上文小编介绍了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上文小编整理了生活补助费的范围,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