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来源吗?
答: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企业认为应递延到以后缴纳的税款,但税务局已先收取。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才会产生递延税款。
会计只要发生了算费用,税务不超过当年营收15%的算费用,超过部分在以后年度慢慢抵消。这导致当期会计利润少而税务核算利润多,因而该项比较容易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此,广告费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来源。
对于支付的广告费,作为期间费用归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旧制度在“营业费用”科目中核算),在税前全部列支,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作为会计利润的抵减额。
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税务只允许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合计的15%的广告费可以在当年税前列支,其余部分在以后五年内税前列支。
广告费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来源,这点您应该清楚了。更多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知识,会计学堂将会持续更新,欢迎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