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所得税扣除计算及账务处理分析
答: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应以当年销售(营业)收入额作为广告宣传费扣除的基数。因此,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宣传费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扣除基数和比例计算扣除后,仍有余额不能在当年扣除的,准予结转下一年度继续扣除,但仍需符合规定的扣除基数和比例标准。
对于广告费所得税扣除计算及账务处理,一般可以这样做:
1.支出广告宣传费时,借记“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如果当年实际支出大于同期扣除限额,因在税收上调增应税所得而形成暂时性差异、且符合确认条件的(指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税所得),则应按照调增的应税所得和预计税收上实际扣除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
3.如果当年实际支出小于同期扣除限额,且税收上有上年结转的原超支额,超支时会计上还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按当年因扣除前期结转数而调减的应税所得和当年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广告费所得税扣除计算,您现在清楚了没有?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一下会计学堂的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