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此属于个人费用,应当于支付利润时结转代扣.
案例:张三和李四各投资50%于2010年1月设立一家合伙企业XX酒楼,合伙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2010年,酒楼利润总额为100万元,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50万元.张三、李四2010年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5750元(750000×35%-6750),2010年度张三、李四各季度各预缴个人所得税42062.5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87500元.2011年向张三、李四分配利润4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各季度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张三 42062.50
其他应收款--李四 4206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84125
缴纳各季度预缴个人所得税(全年共预缴3365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84125
贷:银行存款 84125
年终汇算清缴,补缴个人所得税175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张三 87500
其他应收款--李四 8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75000
缴纳补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75000
贷:银行存款 175000
2011年度向张三、李四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000
贷:应付利润--张三 400000
应付利润--李四 400000
向张三、李四支付利润:
借:应付利润 800000
贷:其他应收款--张三 255750
其他应收款--李四 255750
银行存款 288500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上文有张三和李四的案例所得税的缴纳,以及利润如何分配,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