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减税项目。”
根据上条的规定,为了支持某些行业、企业的发展,我国在增值税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在优惠方法上有直接给予免税的,也有先征税后返还的。1998年,本栏目曾经对增值税优惠政策作过专题介绍,鉴于近几年税收政策调整幅度较大,一些优惠政策已经失效,新的优惠政策又相继出台,为方便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现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免税货物与免征增值税的差别?
免税货物: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免交增值税的货物。这类货物不交增值税,也就不能开增值税发票。企业购买免税商品,可以按照购买金额的10%做进项税抵扣。通常可在机场的免税店,消费物品免费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优待外国观光客在购买消费品时可免税的国家,购买到免税商品。
免税货物具体有:进口香水/化妆品 香水 护肤品 彩妆 套装 进口食品/保健品 糖果 包装食品 保健品 进口精品 书写工具 打火机 钟表 皮具 首饰 服饰
国产精品 书写工具 包 毛巾 服装 胸章及非贵金属 帽子 奥运吉祥物 德士风领带 熊猫玩具 工艺品。
看到上面的文章,大家都知道关于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了吧,如果你要知道增值税优惠政策,就按照上面的流程和方式处理吧!大家都知道不同的地区收费用的时间和地点是不一样的,大家在上缴税收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明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