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贸易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和附加税如何做账?
如果仅是代理合同,那么付汇时,银行会要求出具由国、地税局出具的付汇证明,而付汇证明的开具是要求代扣代缴营业税(没有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税的。
假如公司与外国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0000元的合同。
1、签订合同时:
借:经营费用(管理费用) 100000元
贷:应付账款(外国某公司) 100000元
2、缴国税局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付账款(外国某公司) 10000元
贷:应交税金--企所--代扣 10000元
借:应交税金--企所--代扣 10000元
贷:银行存款式 10000元
3、缴地税局营业税时:分录同2,税种改为营业税,金额改为5000元
4、实际付汇时,请按剩余的85000元折合成外币付给外国公司,并将税单一并付给外方。
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怎么来进行抵扣?
根据财税(2013)106号规定,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帐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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