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的进项税额转出借方怎么记?
进项税额转出借方根据业务内容不同,计入的科目不一样,一般借方计入以下三种情况。
附注:
1.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时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用、作固定资产用等时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等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转出)
3.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月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会计分录?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发生以下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3、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入账)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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