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入账后期发票单价有调整如何处理?

2018-08-28 15:1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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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入账后期发票单价有调整如何处理,原材料账实相符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具体内容请大家阅读如下文章。

估价入账后期发票单价有调整如何处理?

暂估入账的财务处理

(一)原材料和发票都已到,但货款尚未支付

(二) 这种情况属于占用了供货单位的资金,形成了应付而未付供应单位的款项,构成购货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应通过“应付账款”账户核算。

(三)原材料已到,发票未到,货款尚未支付。

在此情况下,为做到原材料账实相符,应先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正式付款或开出承兑汇票时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原材料时,仓库部门可按暂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账户,贷记“原材料”等账户。

估价入账后期发票单价有调整如何处理?

什么情况下要暂估入账?

(1)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如果在月末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合理估计入库成本。

一般暂估入账成本可以依照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

(2)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款

下月初,以红字冲销暂估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账款(红字)

同时收到发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估价入账后期发票单价有调整如何处理,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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