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建筑安装业增值税科目应该怎样设置?
一、建筑行业营改增后会计科目的设置,除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是一样的。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置的基本科目:
1、二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三级专栏: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三、财政部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
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 “应交税费” 科目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已交纳的当月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额;
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产品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9.“简易计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大家都知道凡是与“高级”沾边的,肯定就不是轻而易举拿下的,所以,想要获得中级会计证,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关于营改增建筑安装业增值税科目应该怎样设置全部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