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进项税为什么要分两期抵扣?

2018-09-25 15:5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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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会计新手在刚接触财务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不动产进项税为什么要分两期抵扣?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加熟练的掌握这个层面的财务知识,会计学堂的小编已经在下文中整理出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你们能够有所启发。

不动产进项税为什么要分两期抵扣?

不动产金额一般都比较大,一次性抵扣对当年的纳税影响太大,分两年可以适当降低对当年的增值税税款影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具体抵扣方式为: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进项税为什么要分两期抵扣?

如何抵扣不动产的进项税额?

1.不动产进项税额分为分期抵扣和一次性抵扣两种情况,具体适用为:

分2年抵扣

一次性抵扣

按 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

按 流动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新建不动产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 施工现场修建的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 超过50%的

未超过50%(不动产原值: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2.分期抵扣时,注意抵扣时点。

分期抵扣以取得扣税凭证计算抵扣时点,而非固定资产完工计算抵扣时点。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按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60%的部分于 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 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 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动产进项税为什么要分两期抵扣,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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