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二手车应怎样抵扣税率?
公司购买二手车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浏览(3117 ) 2016-05-27来源:互联网
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无增值税销售发票领购资格的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金,所以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符合抵扣条件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交给购买方用于抵扣进项税金;销售不符合抵扣条件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规定条款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六、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一)项废止。
出售二手车2%的发票怎样做会计分录?
①借 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 固定资产
②借 应收账款
贷 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因为简易征收的,不算是销项,无法用进项抵扣的,直接是税款,明细科目不能用销项)
③按照政策,可以减免1%,实际缴纳2%,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 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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