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物业费发票抵扣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对纳税人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情况,对属于兼用于允许抵扣项目和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情况的,其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项目发生上述兼用情况的较多,且比例难以准确区分。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为例:纳税人购进一台发电设备,既可以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可以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二者共用,且比例并不固定,难以准确区分。如果按照对其它项目进项税额的一般处理原则办理,不具备可操作性。
务的缴纳是每个公民与企业应尽的基本义务,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费缴纳的多少不仅关系到个人,甚至将影响到国家的正常运作。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物业管理费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租赁给其他个人的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用于与公司经营有关的事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物业费发票税金怎样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额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发票金额*5%)
---城建税 (营业税*7)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 (营业税*3%)
----地方教育附加 (营业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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