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受损如何确认价值?
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不包括从一个生产车间转给另一个生产车间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自制半成品,这类自制半成品属于在产品。
半成品存货受损价值确定方法如下:
半成品的受损价值与产成品受损价值的计算方法相同,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也按“料”、“工”、“费”三项成本核算。
半成品在评估操作过程中,要正确计算其实际成本比较复杂,因为半成品为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实物形态及完工程度各不相同,应分别不同完工程度进行核算。
1、“料”为直接材料,有的半成品材料是一次性投入的,有的半成品材料是根据工序分批投入的,应按所完成的工序实际的投料进行核算,材料单价与原材料中的主要材料单价相一致。
2、“工”为直接人工,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和福利费单位成本=工资定额×(1+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比例)
式中:工资定额为半成品所完成的工序,逐道工序工资定额累加数。
3、“费”为制造费用,半成品的单位制造费用在产成品单位制造费用的基础上,按半成品的约当产量进行计算确定。其公式为:
半成品单位制造费用=产成品单位制造费用×半成品完工率
半成品价值=∑(单位原材料+单位工资及附加+单位制造费用)×实际数量
购买半成品应记入什么科目?
购买半成品应记入原材料科目,也可以自设半成品科目进行核算。
原材料即原料和材料。原料一般指来自矿业和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产品;材料一般指经过一些加工的原料。原材料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原材料是企业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品种、规格较多,为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和核算,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
原材料可分为: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