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收入会计分录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对其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一般为3%)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
当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销售服务取得开票收入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此时注意一下,与一般纳税人不同的是,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既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不能抵扣进项税,因此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不再设立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子科目.
全面营改增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 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
上述就是我们总结的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收入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此外稍稍总结了营改增之后国家税务机关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随时和会计学堂的老师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