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损益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因此,汇兑损失除己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是可以准税前扣除的.
汇兑收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根据该规定,汇兑收益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汇兑损益可以税前扣除吗,上述文章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更多关于汇兑损益财税处理专题,请大家关注会计学堂.我们有更多专业资讯,为您提供专业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