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是"商品房"(包括住宅和商铺),具有商品的一般特性,因此,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又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一般产品,生产企业需要在产品完工后才能进行销售,而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前后均可以签订销售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中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上市预售房地产.所谓房地产预售,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发现,不少商品房在没有正式完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的条件时就已销售完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只要在没有交付商品房钥匙之前,所有收到的购房款项全部记入"预收账款".
房地产企业按揭销售房屋如何账务处理?
1、涉及的会计科目:其他的科目和一般的企业都差不多,主要的重点科目是:开发成本,开发费用,预收帐款(房款),以后就是主营业务收入.预付帐款(供应商)以后就是主营业务成本.长期借款(一般都需要贷款)短期借款、
2、涉及的税种及税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所得税.印花税.
3、基本核算方法(流程).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发生的所有开发费用都在"开发成本"下核算.
开发成本下一般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这几个明细核算跟商品房开发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
还有开发费用取得的借款在其他应付款按单位明细核算,取得的银行贷款在长短期借款里核算,借款和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计入开发间接费中.
一般房地产投入资本达到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就可以预售商品房了,而预售的房款在预收账款里核算.在客户用预收款发票换正规的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时候,把从预收账款中的收入结转计入销售收入,同时把比例从开发成本中结转销售成本,还有把应交税金中借方预缴的税金一并结转到销售税金及附加.
房开企业是按预收账款和销售收入预缴所有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等整个开发项目完成以后,在做土地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汇算清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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