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内采购设备投资出境出口退税怎么办理?
根据《家税务总局关于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通知》(税发[2006]102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实物投资境设备及零部件(包括实行扩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企业实行扩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前购进设备)实行口退(免)税政策实行扩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企业实物投资境实行扩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购进设备及零部件实行单项退税政策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企业实物投资境外购设备及零部件按购进设备及零部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退(免)税;企业实物投资境自用旧设备按照列公式计算退(免)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金额(含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已提折旧 企业实物投资境自用旧设备须按照关税收律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折旧限计算提取折旧并计算设备折余价值
企业出口退税相关计算公式?
相关公式如下: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 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 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 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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