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出口退税的期限主要有认定时限、退税申报期限和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认定时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在取得出口经营资格备案之日起(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国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手续. 退税申报期限 外贸企业一个月内可多次申报,生产企业应按月在1日-15日的申报期内申报. 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一是正常申报截止期限.外贸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生产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 二是延期申报截止期限.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可以书面形式向退税机关申请延期3个月办理. 三是结汇核销截止期限.2008年6月1日之后,出口企业提供外汇核销单的期限最长可延长到出口后210天,但远期收汇除外.
出口退税怎么计算?
1.先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0(假设无内销)-(5800/1.17*17%-6000*(17%-9%))-0(假设为零)=-(843-480)=-363
其中:
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6000*(17%-9%)=4802.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00*9%=5403.当第1.项计算结果为正数时,不退税;
当第1.项计算结果为负数时,要将第1.2.项计算结果的绝对值进行比较,小者为当期应退税额. |-363|<540故.就单纯该单而言,你的退税为363.你的利润=收入-成本=(6000+363)-580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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