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销行为冲减进项税金怎么处理?

2018-12-24 12:05 来源:网友分享
2193
平销因为不产生增值,所以不交增值税销项税,但平销购入的时候会有进项税哦,今天会计学堂小编与大家一起分享平销行为冲减进项税金怎么处理哦.

平销行为冲减进项税金怎么处理?

答: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平销行为冲减进项税金怎么处理?

平销行为如何征收增值税?

答:

近期以来,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出现了大量平销行为,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剧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在平销活动中,生产企业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企业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如有的对商业企业返还利润,有的向南业企业投资等.二是生产企业通过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已发现有些企业赠送实物或商业进光彩此类实物不开发票、不记账,以此来达到偷税目的.

目前,平销行为基本上发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但有可能进一步在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与商业之间的经营活动中出现.平销行为不仅造成地区间增值税收入非正常转移,而且具有偷、避税因素,给国家财政收放造成损失.为堵塞税收漏洞,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有利于中地区完成增值税收入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对平销行为和有利于各地区完成增值税收入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对平销行为和有利于各地区完成增值税收入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对平销行为中有关增值税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1、对于采取赠送或以实物投资方式进行平销经营活动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增值税征管稽查,大力查处和严厉打击有关的偷税行为.

2、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所购货物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平销行为冲减进项税金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如果看完上面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直接小窗联系会计学堂老师,资深老会计为大家在线答疑解惑哦.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