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
1.特殊重组条件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财税[2009]59号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那么股权支付的情况有两种:
(一)、以本企业股权支付,就是定向增发.
(二)、以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支付.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全体的股东都已经同意转让了!!并前原股东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在此前提下: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1、原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
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
3、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形成新的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通过章程修正案等事项.
4、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签字).
5、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成表、委托书等(可到工商局领取).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股权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