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认证怎么认证
答:1、网上认证开户
首先在XXX地区国家税务局填写信息注册,然后在注册成功信息窗口下,按"打印"将申请表打印出来.盖上公章.然后登录该网站找到办税专栏,下载打印《使用网上认证告知书》和《网上认证密钥文件领取申请表》各一式两份,签名盖章,连同《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供查验),(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存储设备(如优盘或3.5寸软盘,用于拷贝密钥文件.
2. 获取网上认证权限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组前台递交开通网上认证权限的申请资料,经分局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发放密钥文件和开通权限.
3、导入密钥
企业取得密匙文件后,打开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点击"基础资料管理"----"公司资料设置"----"读入认证密钥文件",导入认证密钥文件,点击修改进行保存.同时注意事项:(1)密钥文件名格式为XXXXXXXXXXXXXXXkey.dat,前15位为纳税人识别码,密钥文件名不可更改;(2)若发生密钥文件丢失或其他原因,需更换密钥文件的,应及时到税务机关申请更换.
4、扫描发票或录入发票信息,生成待认证数据文件.
纳税人通过扫描采集软件进行发票扫描或者电子申报软件手工录入发票信息,导出加密的待认证文件(.dat格式).该待认证文件由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不要更改文件名,否则无法成功上传认证.
逾期未认证的增票能冲红吗?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因此,对不符合以上红字发票开具范围规定,仅因超期未认证原因是不允许专用发票冲红的!
自从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已实现全面采集发票内容,通过大数据分析,很容易筛选出蓝字发票超过认证期限先冲红,又重新开具内容与原来一模一样的专票.如果仅因逾期未认证,销售方违规开具了红字发票,将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而购买方则会面临补税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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