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记帐的情况有哪些?

2019-01-27 14:1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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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记帐的情况有哪些?

会计中,使用红字表示负数一般用于三种情况:

1.它表示蓝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如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科目或金额有错时,可以采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2.冲回原有多记会计分录.原有分录会计科目编制无误,但数额多计.按原有会计分录重新编制一遍,数额改为与原凭证之差额,以红字书写,表示负数.

3.在多栏式账簿中使用.某些多栏式账簿,只有借贷方中一方.为记录分录中有而账簿中没有的一方的数额,则以负数计入账簿中的一方(即分录中的另一方)

登记账簿时:

(1)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账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账的单位,年终结账,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账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账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结账划线,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第五款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按照上述规定:只有"冲销错误记录"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是涉及到会计分录的,所以也只有这两种情况可以使用红字编制会计分录. 如:销货退回、采购退货等.

红字记帐的情况有哪些?

已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

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具体的办理流程还需要与税局专管员沟通.

大家都知道凡是与"高级"沾边的,肯定就不是轻而易举拿下的,所以,想要获得中级会计证,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关于红字记帐的情况有哪些?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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