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时会计处理

2019-01-28 13:4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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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平时经营中因为各有原因,肯定遇到过商品退货情况,这种情况经常发生,那么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时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带着这个问题,跟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时会计处理

答: 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时会计处理,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第二种情况,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时会计处理

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

1、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二、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

1、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2、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小编提示:企业应建立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备查簿,详细记录退货年度发生的退货事项,包括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已追溯调整增加项目,在以后年度申报时作相应的纳税调整减少处理.看完了上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时会计处理的文章后,对于商品发生退货的问题,您现在应该也有一定的了解了,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您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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