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息收入计不计入收入总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五)利息收入.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第(四)款规定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因此,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利息收入一般属什么会计科目?
1、民间借贷企业的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
2、企业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
3、事业的利息收入计入其他收入.
4、发行债券等利息支出侧通过"应计利息"科目核算.
5、金融类企业利息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会计科目.
6、银行业有专门的科目"利息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中的收入类.
拓展资料;
息收入和应收利息分别属于以下类科目:
一、利息收入利息一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二是计入(冲减)购建资产成本.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而在为简化核算起见,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其发生金额较小的财务费用(减利息收入),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由此可见,除为购建资产而专门设立的资金帐户的存款利息(且在资产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前)应计入(冲减)工程成本外,其余均应直接列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1、属建设期的利息收入,在收到利息时应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户
贷:基建工程支出-待摊费用-***
2、非建设期利息收入,应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户
贷:财务费用
二、应收利息应收利息是应收的债权,属于资产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应收账款中.
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一年内到期收回的利息,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
1、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
2、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以上详细解析了企业利息收入计不计入收入总额,也讲解了利息收入一般属什么会计科目.利息收入也是企业的一种比较大的收入,如果企业存在着利息收入,那么也是需要计入损益的,也就是需要计入企业收入.如果你对本文介绍不明白,依然存在着疑点,那么最好是咨询一下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