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返利发票怎么开?

2019-02-19 14: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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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交易过程中,部分情况下为了加速回款或者加大销售,通常会一般的折扣将货款金额返回给购货方,这种方式也叫做返利.下面就由会计学堂小编简单介绍下收取返利发票怎么开.

收取返利发票怎么开?

答:收取返利,可以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对于收入.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

以下是关于返利的相关税法依据

1、《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购货方必须就返利所对应的进项税金作冲减处理.

2、《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允许了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收取返利发票怎么开?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了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根据上述规定,事后销售返利可以采用,也必须采用红字发票.当发生事后销售返利时,购销双方均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方式执行,销货方应开具红字发票,扣减其销项税额,购货方应将该红字发票入账,扣减其进项税额.

哪种情况下需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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