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款保理账务处理?
一)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在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应收债权出售时与之相应的坏账风险并没有转移,根据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当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其会计处理为:
1.出售时:借:银行存款(按协议企业从银行实际取得的款项)财务费用(保理手续费)贷:短期借款尽管该笔应收账款己保理融资,但风险没有转移,所以不冲减应收账款.
同时企业应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此项应收债权的账面金额、收款期限及回款情况.2.发生销售退回时:借:主营业务收入财务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3.经营保理业务的银行收回的应收账款可能高于、低于或等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如果收回的应收账款等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可以直接对冲"短期借款"和"应收账款"账户.
如果收回账款高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企业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转回银行多收入的部分.如果收回的贷款低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银行会将此笔资金直接从企业账户扣除,则企业做账时:借:短期借款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到期银行收不回贷款,企业有义务按照保理协议约定金额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回购部分应收债权: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二)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1.
保理时,根据协议企业可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按协议企业从银行实际取得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银行(协议中预计将发牛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现金折扣)坏账准备(保理业务中应收债权已经提取的坏账准备)财务费用(支付的保理手续费)营业外支出--保理融资损失(售出应收账款金额与上述四个科目如为借方差额)贷:应收账款--某单位(企业不再拥有收款权)或营业外收入--保理融资收益(售出应收账款金额与上述借方前四个科目如为贷方差额)
2.签署协议时该笔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现金折扣可能会与协议中预计的不同,可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等于协议中预计的金额,相应的会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退回及折让)财务费用(现金折扣)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退回企业按规定出具的红字发票)贷:其他应收款--银行(冲减协议中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折让、现金折扣)第二种是大于协议中预计的金额,这时企业应将实际发生的折扣、销售退回等高于协议中的部分在补偿给银行:(1)借:主营业务收入财务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其他应收款--银行(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等,高于原预计金额)(2)借:其他应收款--银行(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等金额高于原预计金额部分)贷:银行存款第三种是小于协议中预计金额,保理银行应将多收回的部分还给企业:(1)借:主营业务收入财务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其他应收款--银行(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等,小于原预计金额)(2)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银行
保理业务如何记账?
有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有追索权的保理相当于是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了银行,从而获取融资.银行有追索权,因此企业并没有将相应的风险进行转移.
转让的时候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按办理保理业务时缴纳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如果企业销售的这批货物发生了退回,则记 借:主营业务收入财务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到期时,如果购货商能完全支付掉货款,则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账款 若到期银行收不回货款,由于银行附有追索权,则企业就有义务偿还相应的费用. 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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