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国家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
国家增值税发票税率是:
1.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为16%.
2.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按13%的税率.
4.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0%.
5.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6.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增值税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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