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文件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2019-04-26 21:1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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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文件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这个会计内容小编也不是很了解,所以特地去咨询了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的答疑老师,税务总局对某个下级机关的请示进行批复时,如果批复仅对个别单位作出并且没有抄送其他单位,以下是老师们的解答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国税函文件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1、税务总局对某个下级机关的请示进行批复时,如果批复仅对个别单位作出并且没有抄送其他单位的,该批复仅对其主送单位和批复中提及的个别问题具有约束力.如果该批复中涉及事项需要其他有关单位执行或周知的,可以抄送有关单位,该批复对主送单位及被抄送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2、税务总局的文件主要有:税务总局令(规章)、国税发、国税函.税务总局令属于税务部门规章,其效力及于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国税发、国税函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具体适用地区根据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确定.

国税函文件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增值税是属于国税还是地税?

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和地方(收入)税,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

消费税为中央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他税一般为地方税.

国税是指由国税局征收;

地税是指由地税局征收;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由国税局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一般来说: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等.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金融、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车辆购置税.

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除上述行业以外的营业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契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

所以,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大家想了解的关于问题"国税函文件的使用范围是怎样的?"就介绍到这里.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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