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到异地进行厂房改造该如何开具发票?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 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801 长期待摊费用"*9条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根据上述规定,提供建筑劳务的纳税人,应该向劳务发生地主管机关申报纳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规定,该建筑公司到省外租赁地提供建筑业劳务,凡按规定确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应在劳务发生地开具《建筑业发票》;凡按规定确定为代开票纳税人的,应在建筑业劳务发生地,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建筑业发票》.
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会计上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公司在外地可以开一般银行账户么?
一、公司在外地可以开立一般账户.在本地先开一个企业基本户,有了基本户之后,才可以在外地开一般户用于存款.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二、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十六条,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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