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及税务处理?
一、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的二种情形以及开具红字发票后购货方的处理 1、购买方取得发票后,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由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销货方按照《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销货方按照《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的二种情形以及开具红字发票后购货方的处理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以上,《申请单》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的简称,《通知单》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简称.
红字发票如何做账分录怎么做?
上月开的票已入账,这月买方要求重开,没按其要求备注,这月已开红字发票和重新开票,金额都不变,请问如何做分录--这样可以不做分录.把发票附在其他的收入记账凭证的后面即可.
红字发票如何做账分录:
借:应收账款 红数或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数或负数
应交税费 红数或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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