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无偿赠送机器产生的相关关税?
进口关税为价内税,贵公司接受国外公司无偿赠送的机器设备产生的相关关税成本,是计入设备成本的,贵公司再行转让时通过结转设备成本实现税前成本列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进口关税应计入什么科目?
进口关税要具体对待,一般有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是一批货物的 进口关税,而且无法分摊到具体的货物价值中的,可以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生产型公司)或营业成本(其他类型公司)
2、如果是单个设备或货物的进口关税,则应该计入单个货物或设备的价值中,计入存货或固定资产等对应的科目.
其实,除了进口增值税外,其他的费用都是按这个原则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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