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件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企业支付的生育补贴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艰苦地区津贴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艰苦地区津贴如果是国家统一发放的补助型津贴,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是企业单位发放的津贴,是需要计入工资总额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看到上面的文章,大家都知道生育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吧,如果你要知道预提费用的财务处理,就按照上面的流程和方式处理吧!大家都知道不同的地区收费用的时间和地点是不一样的,大家在上缴税收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明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