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收回以前年度垫付诉讼费会计分录?
1、如果以前年度垫付的诉讼费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了,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垫付诉讼费
2、如果以前年度垫付的诉讼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了:
(1)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如何处理?上述文中提到,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更全面的理解存货的内容.对于其他问题,欢迎来会计学堂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