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作为损失税前扣除?

2019-05-20 14:5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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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长期(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做损失处理后,由企业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后,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作为损失税前扣除?下面我们通过会计学堂提供的资料这篇文章,一起来学习一下.

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作为损失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长期(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做损失处理后,由企业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后,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在实际工作中,主管税务机关对此种类型的财产损失一般会要求纳税人同时出具中介机构的鉴证报告.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中税协发〔2011〕109号)第九条规定,对企业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以及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的鉴证,还应当审核专项报告.

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作为损失税前扣除?

其他应收款借方与贷方数表示什么?

1、借方登记企业所发生的应收未收的赔款、罚款、租金,以及支付备用金等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贷方登记收回应收、暂付款项或单位、个人报销预支款项.

拓展资料:

1、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2、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职工失职造成一定损失而应向该职工收取的赔款,或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3、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4、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5、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6、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7、预付账款转入;

8、购买股票后应收的包括在股票价格中的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者在"投资收益"中计入)

9、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提示: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应收未收的各项其它应收款,并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将其余额列示于其他应收款项目中.

以上是关于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作为损失税前扣除?"的相关内容,对于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如果您还有什么会计方面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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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三年未收到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可以的,税法有规定,超过3年可申请专项扣除 ,税前扣除的

  • 老师,这个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如何处理?想要税前扣除,确认资产损失,需要哪些扣除凭证?

    你好 可以做坏账处理,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三、申报表填写   如图所示,纳税人须认真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的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2行、第3行和第4行。

  • 应收款已损失,确定收不回,用利润核销,能否申请损失税前扣除?

    你好,可以税前扣除,你备好相关资料就好。

  • 老师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坏账损失会计未计提坏账,而且现在已确认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再今年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确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你好,实际发生时可以税前扣除的

  • 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到,如何处理可以税前扣除

    这个一般税局认可是对方破产声明,营业执照注销这个声明,你打印复制贴凭证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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