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定金需要交税吗

2020-09-24 08:5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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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房地产企业来说,经常会向购房者收取定金、订金、诚意金、意向金等名目的价款,那么在税法上支付定金需要交税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咨询,事务中政策执行口径各不相同,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支付定金需要交税吗

定金和订金是否预缴企业所得税,取决于款项到底是在签订预售或销售合同之前,还是签订合同之后.签订合同前,根据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尚未确认销售实现,无需预缴税款;签订合同后取得的预收款项,应确认为销售实现,需要预缴税款(包含此前已收到的订金、定金、诚意金、认购金、排号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企业所得税上,规定的是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区分是否要计算预计毛利额,但在增值税上,营改增后各地出台了不同的政策解释,在部分地区政策解答中,出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定金视同收到预收款;收到订金、意向金、诚意金不视同收到预收款"的口径.

也就是,企业所得税是按签订合同时点来确认是否预缴的,增值税则主要是依据收取款项的性质来确认是否预缴的.部分房企收取的定金的时间在签订正式销售或预售合同之前,先签订定金协议收取定金,再签订正式销售或预售合同,此时就会出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差异.

河北国税的政策口径:预收款包括分期取得的预收款(首付+按揭+尾款)、全款取得的预收款.定金属于预收款;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

山东国税的政策口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收款包括定金、分期取得的预收款(含首付款、按揭款和尾款)和全款.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

海南国税的政策口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收款,为不动产交付业主之前所收到的款项,但不含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之前所收取的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等.

支付定金需要交税吗

"定金"的税务处理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购房人的定金、订金、诚意金、意向金时,是否视同收到预收款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答复:"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定金数额可以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20%部分无效.

"订金"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也没有20%比例的限制.

"意向金(诚意金)"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是房产中介行业为试探购房人的购买诚意及对其有更好的把控而创设出来的概念,在实践中意向金(诚意金)未转定金之前客户可要求返还且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综上,定金、订金、意向金、诚意金中,只有"定金"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订金、意向金、诚意金都不是法律概念,无论当事人是否违约,支付的款项均需返还.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购房人的定金,可视同收到预收款;收到订金、意向金、诚意金,不视同收到预收款.

今天关于支付定金需要交税吗的解读就到这里啦,关于定金要不要缴纳税款我们建议最好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以下,因为当前的政策口径在各地还是有一些差异的.更多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实务问题如果大家不清楚,欢迎登陆我们的网站了解更多资讯,也可以向我们的专家老师咨询,我们为大家提供一对一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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