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的治理、风险管理与监管指标】
财务公司应当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和服务性”的经营原则,以“安全性”,即风险可控为根本。
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相互制衡的决策机制、规范的管理运作、清晰的组织结构与内部责任报告体系、合理的业务分工与管理责任。财务公司开展业务要满足以下监管指标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4)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财务公司与集团下属上市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
财务公司在为集团下属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时,因涉及各不同法律主体间的存贷业务、资金往来及其他服务,因此,其开展的各类业务均属于:“关联交易范围”,因此上市公司均应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