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持证人员的身份证、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下列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二、受理部门
持证人当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三、提交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相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事项: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领、调转、遗失补办、变更、上岗登记、离岗备案;办理代理记帐的设立、年度检查;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的备案;办理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