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

2016-10-27 16:3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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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

 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为了实现新旧管理办法顺利平稳过渡,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得知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如下:
     1.对办理正常换证人员(含到窗口办理信息变更、内部调转人员,下同),换证时需要按规定完成上年度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学分;对下半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员,必须同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2.对尚未办理2011年度换证手续的人员,换证时需要完成所有年度(含2013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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