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Ⅰ)》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税法(Ⅰ)》是针对全国税务师考试而编写的一本考试学习纲要。通过学习,使考生进一步了解税法的基本理论和税法发展历史,熟悉税收相关法规,全面掌握相关税法的计算及综合运用。
本大纲对最新的“营改增”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梳理,为体现增值税政策的完整性,财税〔2016〕36号文件已融合到增值税各章节中,请各位考生重点关注。
具体到各个章节,主要变化体现在第二章增值税,整章考点调整较大。另外,第一章删除了“五、国际税法”这一节;原大纲第四章营业税整体删除;原“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一章,改为“附加税与烟叶税”,增加了对烟叶税知识点的考核。其他几个章节考查内容变化不大。
由于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第二章增值税考查内容变动较大,现全文列出供参考:
一、增值税概述
(一)熟悉增值税的类型
(二)熟悉增值税的性质及其原理
(三)了解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的配合
(四)掌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五)了解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二、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熟悉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二)掌握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三)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四)掌握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管理
三、征税范围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视同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行为的征税规定
(三)掌握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征税规定
(四)熟悉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掌握“营改增”四个行业征收范围变化
(五)熟悉不征增值税的项目
四、税率
(一)了解增值税税率体现着货物的整体税负
(二)了解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及增值税税率的类型
(三)掌握增值税税率基本规定
(四)掌握适用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特别是“营改增”四个行业的税率
(五)熟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六)掌握增值税的征收率
五、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一)掌握法定免税项目,特别是“营改增”后四个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熟悉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免税规定
(三)掌握农业生产资料免税规定
(四)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五)了解“营改增”相关增值税优惠
(六)掌握起征点的政策规定
(七)掌握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六、增值税计税方法的一般规定
了解增值税几种计税方法
七、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销项税额
(二)掌握进项税额
(三)了解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
(四)掌握应纳税额计算的相关规定
(五)掌握“营改增”特定行业增值税的处理
八、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二)掌握“营改增”后简易方法的计算
九、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十、特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了解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政策
十一、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退(免)税
(一)了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
(二)熟悉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三)了解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四)掌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五)掌握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六)了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
(七)了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
十二、申报与缴纳
(一)掌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了解纳税期限
(三)了解纳税地点
十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一)熟悉专用发票的构成与限额管理、初始发行、领购开具
(二)掌握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要求、作废处理、红字发票开具
(三)了解专用发票数据采集
(四)熟悉专用发票缴销
(五)了解专用发票发售差错处理
(六)熟悉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丢失未开具专用发票、代开虚开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
(七)了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
(八)了解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附录: 营业税相关知识
《税法(Ⅱ)》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本大纲是《税法(Ⅰ)》的续篇,主要介绍我国的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的主要内容。所得税是《税法(Ⅱ)》中最主要的部分,由于所得税自身的特点,计算应纳税额时必然涉及收入、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和损失等主要因素,因此,在计算某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时,有可能涉及《税法(Ⅰ)》中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这是学习《税法(Ⅱ)》时应该特别注意的。
《税法(Ⅱ)》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3个税种为重点,每年占考试内容的比重在 70%左右。
《财务与会计》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本次大纲在2015 年度考试大纲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补充和修订:
为了使教材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将“公司并购与收缩”内容并入到第五章“投资管理”一章中,并将流动资产投资管理的内容单列为第六章;
在第七章“财务分析与评价”的第二节中增加了“上市公司特殊财务分析指标的计算及其意义”,以使考生能站在行业的制高点来思考相关财务分析问题。
第八章“财务会计概论”体例上将原第三节与第四节进行合并为第三节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及其信息质量要求”,以凸显税务师考试注重实务的要求。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与修订,在第十二章《非流动资产(二)》增加《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内容,以使教材适应《企业会计准则》本身修订的情况,使相关投资的核算内容更加全面、完整,以适应税务师实务工作需要。
虑及所得税内容较为复杂且为历年来的考试重点,为便于考生充分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范的内容,将其单设为第十七章“所得税”,并充实相关内容与案例。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16年的考试大纲与2015年的考试大纲比较增加了部分内容,调整了部分内容。增加和调整主要涉及民商事的法律制度及有关民事诉讼制度。
增加和调整的内容包括:
1.在第7章物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有关“物权变动”的内容(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效力和变动)。
2.在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的内容中增加了“债的效力”。
3.在第16章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了一些内容上的补充。
4.将原来第8章债权法律制度中的“担保法律制度”中涉及担保物权的内容调整入第7章物权法律制度。将第9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合伙企业的种类”内容单独列出。
《涉税服务实务》大纲变动情况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在涉税服务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要求应试者在掌握《税法(Ⅰ)》和《税法(Ⅱ)》的基础上,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各项基本制度和规则,熟悉各项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各种税的审核内容和税额计算、账务调整,正确掌握税务咨询的技巧和方法,通过本科目的考试,使应试者能够掌握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本次《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修订,一是对部分章节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如:对涉税鉴证业务和非涉税鉴证业务的服务流程要求进行了补充;二是根据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对于商事制度改革后实施“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介绍;三是增加了发票管理制度的新规定;四是适应我国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增加了熟悉营改增实施过程及过渡时期的涉税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