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发放的年终奖怎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原任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应该先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中计征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此个人确认未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可以自行到主管局进行个人所得税清算,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年终奖怎么计算个税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
方法一: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方法二: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50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方法三: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原单位发放的年终奖怎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单位发年终奖的时候会计要根据相关的规定给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得多扣或少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具体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方法,通过会计学堂网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