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有哪些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9-06-13 18:0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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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有哪些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机构和场所的,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详见下文.

非居民企业有哪些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一条规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六、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二)项所称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国际金融组织;所称优惠贷款,是指低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的贷款."

非居民企业有哪些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二是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三是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减征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指,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可以享受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您企业所在的国家(地区)与我国政府签订了税收协定,可就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营业利润和其他所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待遇.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等外国企业.以上就是对于非居民企业有哪些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详细解答了,欢迎登陆小窗口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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