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一定要提盈余公积吗?
小企业也应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计提盈余公积
无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的,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 ),都应提取盈余公积,这是公司法对于公司制企业的法定要求,而且在两种会计制度中都有关于“利润和利润分配”的章节。
实操中,由于是小企业所以一般就忽略了这方面的工作,提不提盈余公积,不是很重要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用途
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
它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用于企业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
企业在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还可以根据企业政策的需要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计提;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法定公益金,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公益金。用于购建集体福利设施。
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经取消,改为任意公积金的内容
公司法167条3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用途: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用途:如上,也可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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