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应该缴纳税款的所得额, 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也就是计算的依据。一般包括个人工作所获得工资、福利等所有的收入,除去免税的所得,如个人住房公积金等。
您的应纳税额所得是7000(8000+2000-2000-1000)
您的个人所得税=(8000-2000)*20%-375=82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扩展资料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整体上来说,现在很多都是企业进行代缴代扣的,大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需要自己进行缴纳的,当然你也可以自行进行缴纳;如果你在会计过程中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你可以来会计学堂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