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规定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薪酬的可算内容包括哪些?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下文介绍,欢迎阅读。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包括哪些?
应付工资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应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而形成的企业对职工的负债.因为企业应按月支付职工工资,所以,应付工资存在的时间不长,属于流动负债.其中全体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中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正式批准常年参加企业生产的亦工亦农人员和个别企业用集体企业的招工指标招收的人员.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即按照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补贴)和工作时间计算并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即按照计件单价和已完成件数计算并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3)奖金,即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即企业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企业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即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企业按照国家的规定在职工因病、公伤、产假、计划生育、婚丧假、探亲假、定期休息和学习期间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企业所支付的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7)企业应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