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转入成本法会计如何处理?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即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即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核算(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1.例如:5%(金融资产)→60%(成本法)
(1)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将按照该准则确定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等
投资收益【原投资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2)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区别是什么?
1、处理方法不同
按照成本法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2、计算公示不同
成本法计算公式: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公允价值模式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3、定义不同
成本法体现“资产/负债观”,是以估计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所得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而公允价值模式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
大家需要知道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模式是有区别的,并且区别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企业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转入成本法进行核算时,会计处理的变化是肯定大的。大家可以参考上文中举的例子来进行相对应的会计处理。如果你后期要是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来会计学堂进行咨询或在线和老师进行交流哦,我们会计学堂专业的会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