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进销品名是否要完全一致?
进项和销项的明细不一致很正常啊。比如加工企业,进来原材料,卖出去的是加工后的产品,不一致很正常嘛。但是销项的明细必须是你确确实实做的业务。如果进过来的货物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销项可以给这个名称,但是库存耗中必须得有这个明细。而且日后进项发票你肯定还得取来,不然最后进项和销项的数额不是不一致嘛。
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有哪些?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分录的时候记在借方。
“增值税发票进销品名是否要完全一致?”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用来抵扣的,可以节省企业的一部分涉税成本,如果有不明白的,可及时联系老师,资深老会计为大家在线答疑解惑,会计学堂,是大家坚实的后盾。